湖北:把消费维权站设到乡村振兴联络点上 DATE: 2024-11-03 05:23:37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罗申华 记者吴采平)5月30日,湖北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把消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康家村是权站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联络点,为打造消费维权多元共治体系、乡村打通农村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振兴助力乡村振兴,联络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点上湖北省消委在康家村设立省级消费维权工作站,湖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把消局长刘荣山出席授牌仪式。权站
仪式上,乡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徐小勇、振兴湖北省消委秘书长陈方军向康家村支部书记王锋授予“康家村消费维权工作站”牌匾。联络仪式结束后,点上维权站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食品快检设备,湖北试点开展“消费维权+免费快检”模式,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助力当地农家乐、民宿等产业发展。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消委为康家村消费维权工作站授牌。资料图片
湖北省消委还为维权站印制了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解须知等相关制度和义务和解员信息公示等牌匾;向义务和解员颁发了聘书,任期为两年;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荆楚维权》杂志、《中国消费者报》等学习资料和消费者咨询投诉登记簿。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消费维权工作站履行“五项”工作职责:接受消费者消费咨询服务;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培训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及消费知识;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做好投诉和解记录;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及时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反映;承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康家村消费维权工作站站长王玉表示,将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受理、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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