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刚性又有温度     DATE: 2024-11-15 06:10:39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多亏了‘首违不罚’政策,首违不罚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浙江监督指导,以后在经营中我们一定及时去做电子秤检定,温岭保证不再有类似行为。让执”近日,法既在得知“首违不罚”政策让自己多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有刚有温机会时,在浙江台州温岭市经营干果店的性又郑先生连连表示感谢。

“巡查时,首违不罚我们发现这家干果店使用的浙江电子秤未经过检定,这是温岭违法违规行为。”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让执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法既上述违法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该电子秤,有刚有温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性又罚款。

了解到商家的首违不罚难处,该局执法人员现场为商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后表示:“鉴于你是首次违法,并且已将电子秤送去检定,后果轻微,适用于‘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此次将不对你进行处罚。”据悉,这也是该局作出的首份“首违不罚”决定书。

“实施‘首违不罚’制度是细化不予行政处罚法定情形的切实举措,是转变执法理念的有益探索。”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监管不能以罚代管,更不能‘一罚了之’。我们推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落地,就是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今年2月,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全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强工兴市”战略行动方案》,通过四方面内容、36条行动赋能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这其中就包括建立柔性执法制度。

“此外,我们还将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认罚择轻’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该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局已通过“首违不罚”程序处理案件12件。

据了解,为了让“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更好地落到实处,该局在台州地区率先梳理出了第一批38项适用于“首违不罚”的事项清单,以及8项适用于“轻微不罚”的事项清单,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画好圈、定好规则,做到执法既有刚性又有温度。

责任编辑: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