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国企怎么办 DATE: 2024-11-06 08:49:19
时间:2012-04-19 原文作者:冯 蕾 郭丽君 温 源
■红利的光明国企分配应当适时调整,让上缴红利成为社会保障基金一部分
■如果过多缩减国有经济占比,日报弱化其控制力,光明国企将危及中国经济安全
■国企要不断做强做优,日报必须完善法律监督、光明国企社会监督,日报让改革真正惠及全民
近日,光明国企美国地标建筑——旧金山—奥克兰新海湾大桥施工进入关键时期。日报这座大桥烙上“中国制造”的光明国企印记。承建大桥东段的日报正是中国交通领域国企代表——中交建设集团振华重工。经过美方计算,光明国企将项目分包给中国,日报美国节约了4亿美元。光明国企
这是日报近年中国国企走出去的一个缩影。
在越来越多的光明国企中国国企参与世界竞争并引来刮目相看之时,一些国家也意识到中国国企给他们带来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近来有关“国企私有化”、“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此起彼伏。中国社科院马研院院长程连富说,不可否认,我们的国有企业在新的改革阶段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必须客观看待国企改革的成效,并对改革目标坚定不移。“改革就是要建立国家控股的具有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的市场主体,让国企成为宏观调控强有力的微观基础,并为惠及民生贡献更多力量。”程连富强调。
1、国企红利蛋糕怎么分
现在,社会上存在一种议论,就是国企在经营利润分配上,正在被卷入“与民争利”的利益漩涡。究竟国家和企业各得多少,如何分配?
“其实,这是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放权让利中的利润留成,利改税和分税制中的利税合一和暂免交利,正在实施的收取国有资本收益,正是国企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前些年国企在上交了应有的各种税收后不上缴利润是因为国企包袱过重,从2007年开始上缴的经营收益,从刚开始的5%和10%两档,上升为10%和15%两档。国企上缴利润的变化,正好体现了国企在体制改革中的渐变过程。
改革的过程,也并非是一帆风顺,尽善尽美。“眼下,我们需要讨论进一步提高上缴利润的比例。”程连富指出,“正因为有15%的限制,效益好的国企被迫把利润用于扩大生产,而有的并不是需要太多资金的领域则形成重复建设。”程连富指出,此外,央企老总薪酬设定要更为合理。“按照规定,企业老总年薪现在平均为税前58万元。这个数字还是较高的,因为这里面还不包括期权。“正是因为上缴利润比例偏低,引起各界对国企发展与民生无关之说的泛滥,“国企与民争利”的论调频频出现,这都对国企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就有关问题,许多地方也开始进行积极探索。重庆已确定,到2015年,国有企业如果利润有500亿元,应该缴纳30%的真金白银到财政,让财政为全民服务,也就相当于实现了这个概念。
在改革的探索中,也有人主张激进的私有化,把国企的股份直接分给百姓。“无论是从国外教训还是从中国国情看,这种观点的错误显而易见。”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中心主任江涌说。
众所周知,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实行的“休克疗法”,导致列宁称之为“国家脊梁”的国有企业全部消失,整个工业体系垮掉。把国企分掉的结果,是方便了国企高管和权贵利益集团吞食国有资产,造成难以挽回的局面。
李锦表示,把国企做大、做强、做优,恰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追求的目标。
2、国企战线是否要缩退
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从未停止。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这也意味着改革的难度将更大,面临的质疑也会更多。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周纪昌诉说了自己作为一名央企领导的困惑——国企改革刚刚开始的时候,大面积亏损,甚至有人形容“国企是硫酸,流到哪里烂到哪里。”经过改革,国企成长起来了,但有些人又认为“国企要退出竞争性领域”、“要缩减公有经济的比重”。
首先,国有经济占比多少合理?
一些人主张要缩减国有经济战线,甚至有人提出应学习美国将国有经济的比重缩减到10%左右的水平。据统计,俄罗斯国有经济固定资产的比重达到40%,国有经济控制的GDP近50%,且在国有经济中就业的比重达31%;此外,白俄罗斯的国有经济比重超过70%。从发达国家看,德国、法国、印度的国有经济比重都超过20%。“目前中国国企占经济总量比重为30%左右,如果缩减到10%左右的水平,必将影响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中国经济社会安全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进一步缩减,将拉大贫富差距。现在部分私企收入差距可以达到30倍甚至50倍,因为它们有按私分配那个部分,而国企没有按私分配的部分,因此贫富分化问题不会像私企那么突出。”程连富表示,当然,占比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关键国企的控制力,能否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民生。
其次,国企改革就要破除垄断吗?
江涌强调,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自然经济必然走向集中垄断。在当前开放的市场环境下,国外资本大量进入,破除国企垄断,还会有跨国垄断。因此,结果并不会使民营经济获利。
李锦也指出,在央企里,大多数行业是非垄断行业。中建材的水泥生产经营便是民用产品,是纯粹的非垄断行业,是在竞争中形成规模,达到国民共进。在目前的国企,包括118个央企,完全垄断型的行业是很少的,不超过20个企业,何况这些垄断企业往往是既有垄断也有竞争。即使在人民普遍认为垄断程较高的金融行业,竞争也是很激烈的。
应该看到,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原因,在极少数领域,国企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是,我们不能把垄断行业改革等同于国有企业改革,更不能说反垄断就是要肢解国企。而另一方面,我们也须看到,反对垄断也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总的趋势和改革的主要政策取向。“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结合各方面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垄断行业的改革。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体制改革的文件便鼓励民营经济进入铁路、航空、通讯等领域。还有在温州设立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试验区,也是打破垄断的改革尝试。”程连富说。
3、改革怎样惠及全民
垄断不是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说国有企业不存在其他问题。应该看到,企业管理结构问题、激励机制问题、公平合理分配问题,都是国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招商局集团原董事长秦晓称,中国2011年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保障性住房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30.6%;而在2011年,美国四项支出占比为52%,日本为63%,北欧更高。他认为,国企上缴红利纳入公共财政是必须做的,而且要加大力度。不仅仅是红利,而且要把资产和收益纳入到公共产品的资源当中。
德国前总理施密特不久前曾表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涉及上百万亿资本的所有制改革问题。改革必须学会设定底线和目标。”他谈到,中国国企上缴的利润应该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比如保障房的建设资金、医疗保障基金。挪威、阿联酋都是这样,这些国家把国企的资金作为国家主权财富基金进行世界性的投资。所以可以看到,其国民的人均GDP很高,这些基金是主要的贡献方之一。
对于国企改革的方向,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指出:“改革的方式需要一个转变,这就是在国有体制下,依托资本市场对这些企业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造,通过上市实现公众公司改革。具体地讲,直接依托资本市场对国有大企业进行公众公司改革。”
江涌则指出,这个过程不是私有化,而是社会化、国家化。“要形成两个约束,用国家权力和社会名誉来约束企业的‘钱’,使之真正惠及全民、惠及国家和民族。”
国有企业也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理应全民所有。但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又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所产生的收益怎样归全民所有?“公平比效率更重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如果改革仅仅带来效益,而不能带来公平甚至要牺牲公平价值的话,这种有效率的改革措施我们宁可不要。如何使国有企业改革获得广大民众的支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还是应进一步加强监管,贯彻“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刘俊海强调,“只有回归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社会属性,充分体现国有企业的公益属性,国有企业才能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基石作用。”
(本文章摘自2012年4月18日《光明日报》)